为迎接全县新农村建设现场会的召开,进一步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全县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快速发展,决定在全县各乡镇实施“21100”工程,具体事宜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坚持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以人为本,扎实推进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二、活动目标 在全县各乡镇开展新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实施“21100”工程,即:(每个乡镇创建2个示范村,每个示范村创建一条示范街,每个乡镇创建100户文明示范户),着力提高农民素质,增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提升农村文明程度,为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支撑。 三、具体内容 1、扎实开展示范村创建活动。以农村经济发展、基层组织建设、群众文化活动、社会治安秩序、农民文化素质,村容村貌改善等为主要内容,在全县4个乡镇深入开展文明示范村、文明信用村、文明生态村创建活动,突出特色打造亮点,每个乡镇评选2个高水平的文明示范新村。 评选示范村标准:1、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班子建设达到乡镇先进水平,制定村庄长远规划,村庄布局合理,村容村貌整洁,城镇化水平逐年提高;2、建立精神文明领导小组,并积极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3、人均纯收入在县平均水平以上,农村社会保障措施有效落实;4、建有村医疗卫生室,农村合作医疗入保率达98%以上;5、社会秩序稳定,治安综合治理良好;6、计划生育工作成效显著,无超生、计划外生育现象;7、全村有线电视入户率达65%。 2、广泛开展文明农户创建活动。以农户为基础,以创评为手段,把爱党爱国、发展经济、遵纪守法、重视科技、讲究卫生、礼貌待人、邻里和睦等作为文明农户创建的主要内容,开展文明农户创建活动。 评选类型及标准: (1)诚信守法户:履信守约,处事公道正派,待人真诚友善,诚实守法经营;遵纪守法,自觉运用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家庭成员的法制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较强。 (2)文化特色户:家庭成员中有爱好书法、绘画、音乐、体育运动,并经常积极参加各级群众文体活动,家庭成员有受过乡镇级以上文化部门表彰,或被邀请参加过乡镇级以上文体活动。 (3)文明新风户:家庭成员民主和睦,尊老爱幼、互敬互爱;邻里之间宽容礼让、互帮互助;诚实守信,热心公益活动,乐于助人、扶贫助困。 (4)科技致富户:熟悉国家的科技政策和产业政策,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名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常参加乡镇举办的各类农技培训;家庭依靠科技致富,有一个以上科技项目或是专业种植、养殖,并取得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人均年收入6000元以上。 (5)文明卫生户:崇尚文明的生活方式,家庭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勤俭持家、绿色消费;讲究卫生、节约资源、爱护环境;家庭环境内外整洁、庭院绿化美化;积极参与环境整治、绿化家园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评选上述五类文明示范户以诚信守法为基础。 3、开展文明示范街建设活动。在创建文明示范村基础上,推进各示范村建设一条文明示范街,通过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文体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群众生活环境,扩大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成果。 文明示范街标准:1、街道规划符合村庄规划要求,符合文明村建设标准。2、街道卫生整洁无“三堆”(土堆、柴堆、粪堆),柴草定点存放,其它路面无积水、临时路障等情况。3、街道两侧统一绿化、美化。4、街道两侧无乱种作物、乱拴养牲畜、乱围栅栏、乱搭乱建现象。 5、街道两侧墙面保持清洁,无乱贴、乱画现象,宣传标语及时更新并保持规范、完整、清晰。 6街道重要位置设置政务公开栏、阅报栏,内容经常更新。 四、方法步聚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3月1日—3月31日) 各乡镇成立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由一把手负总责,按照县实施意见内容、要求,对照各项工作标准,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强化宣传,大造声势,利用广播、墙报、宣传栏、新闻媒体对创建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做到人人皆知,积极参与。 第二阶段:具体实施(4月1日—6月底) 各乡镇按照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狠抓落实。一是要按照文明示范村的标准,确定候选文明示范村、并及时上报县文明办。二是按照文明示范街的标准,抓好文明示范街建设,搞好绿化、净化、美化等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张贴文明宣传标语、建立文明宣传橱窗。三是按照文明示范户的标准,通过自荐、推荐和村两委班子考核的形式,逐级推荐,每个乡镇推荐100户立得住、传得开、叫得响的文明示范户,并于5月中旬上报县文明办。四是在实施“21100”工程期间,县文明办组织开展以“讲公德、知礼仪、树新风”为主题的群众性文明礼仪知识竞赛、编印《新农村文明礼仪知识读本》,并免费发放。 第三阶段:验收评比(7月) 按照我县实施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21100”工程的要求,成立评审委员会,按照评选标准,对各乡镇推荐上报的文明示范村、文明示范街、文明示范户进行统一验收、挂牌。 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由文明委成员相关单位人员组成。 五、几点要求 1、各乡镇要把此项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实施,狠抓工作落实。要统筹安排,分步实施。 2、各乡镇要积极调动本辖区内干部职工、农民群众关心、支持和参与此项活动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县包村单位的作用,努力形成部门联动、城乡共建、各方共同参与的格局。 3、县文明办要通过电视、广播和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为此项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舆论支持。 4、县委宣传部要大力宣传全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新进展和新经验,大力宣传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努力形成比学赶帮、争先创优的生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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