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办事效率,保证我乡便民大厅规范、便捷、高效运行,制定本规程。 一、便民大厅管理体制 便民大厅是集中管理窗口业务审批事项的办事机构,对窗口业务工作履行组织、协调、督查、管理和服务职能。便民大厅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便民大厅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考核;负责对进入中心的服务事项的确定和调整,对服务事项运转情况进行协调和督促办理,接受群众投诉申告。 二、便民大厅运作方式 便民大厅实行“窗口受理、抄告相关、限时办结、统一收费”运作方式。 (一)窗口受理。受理事项由相关站所窗口受理,受理窗口应当核对申报材料是否齐全、完整,确定受理件类别,向申办人出具受理单,并一次性说明办理程序、相关部门、需要申报的材料等事项。 (二)抄告相关。相关站所窗口受理申报件后,按规定格式把申办要素输入电脑,并以规定的办事流程和时限通知相关部门,如没有实现联网,由窗口首席代表提出意见,转相关部门。 (三)限时办结。各窗口按操作流程和承诺时限办结受理事项,无特殊理由且未事先说明的,超时按违规对待。 (四)统一收费。便民大厅所有受理项目涉及收费的必须在便民大厅设立的收费窗口统一缴纳。收费窗口必须持证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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