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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的发挥便民大厅的服务作用,切实为广大农民提供方便,对便民大厅各服务窗口职责要求如下: 一、民政救助窗口开展最低生活保障、五保对象审核审批、离职村干部待遇审批、低保对象审查上报及《低保证》发放、低保对象低保金发放、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审核上报及《五保供养证》发放、五保供养款物发放、申领《残疾证》初审上报及《残疾证》发放、救助款物发放、优抚对象优待补助金申报及发放和结婚证办理手续咨询业务,民政工作人员对本职工作要认真负责,主动热情接待群众,对民政部门帮扶、救济、发放的各项资金要做到帐实相符。 二、合作医疗窗口负责合作医疗基金收缴及《合作医疗证》发放、合作医疗医药费报销支付业务,要求窗口工作人员对办事群众热情接待,认真核实,务求实效。 三、劳动就业窗口负责办理进城就业人员《转移就业优惠证》、进城就业人员租房补贴、就业岗位和就业信息咨询、进城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等业务,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要全面掌握全乡参保人员的情况,熟悉就业政策,掌握务工需求信息及全镇外出务工人数。 四、农牧林水窗口负责农牧林水窗口协调旗畜牧、林业、水利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包括退耕还林(草)补贴发放、公益林补贴发放、林木采伐许可、木材经营加工许可、农机购置补贴审批、草原权属争议调解等审批服务项目,农牧林水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本职工作涉及的各项法律政策并能够贯彻落实。 五、国土资源窗口负责办理宅基地审批、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预审转报许可、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和土地他项权利设定、变更、注销登记、废弃地复垦为农耕地许可等行政审批服务项目,窗口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本职工作涉及的各项法律政策并能够贯彻落实。 六、综合服务窗口负责农民“一卡通”补贴服务、家电下乡补贴服务、、法律咨询服务、民间纠纷调解、人畜饮水项目补贴、农副产品销售价格 信息咨询及其他未入厅行政服务事项,要求窗口工作人员对办事群众热情接待,认真核实,务求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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