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乡纪检监察工作围绕全乡经济工作和上级纪委会议精神,强化职能作用,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反腐倡廉建设四项基本要求,创新思路,突出重点,抓好领导作风建设,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促进我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提供有力的纪律保证。
一、抓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及制度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利用乡党校和村党员活动室,以领导干部为重点,进一步扩大教育的覆盖面,继续加强对党员和乡村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举办党纪条规、法律法规培训班,深入开展党纪条规、法律法规教育,切实开展好执行制度和遵守纪律教育引导公职人员遵章守纪、依法行政,做到靠制度管人、管事、管权。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切实增强领导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以播放农村党员干部勤廉为民谋发展为题材的电教片,组织基层站所长、村组干部廉政、党纪教育培训班,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诚实做人、踏实做事、勤奋敬业,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切实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
二、全力加大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认真解决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
按照党的十七届四种全会关于密切联系群众之风、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大兴艰苦奋斗之风、大兴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的要求,以思想教育、完善制度、集中整顿、严肃纪律为抓手,下大力气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认真解决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一是认真做好减轻农民负担、继续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坚决纠正和查处在征收征用草场农田、城镇房屋拆迁中群还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建设工程款和农民工资等问题;三是深入开展对医疗服务和医务购销中不正之风的专项治理。四是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五是切实抓好公路“三乱”工作,六是继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三、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进一步扩大案源渠道,坚持依法依纪、安全文明办案。重点查办村级干部不落实党纪和国家政策,与民争利的案件,加强与上级部门协调配合。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加强案件审理工作,确保案件质量。发挥案件查办似的治本功能,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加强宣传和疏导,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坚强宣传和疏导,依法规范信访程序。继续深入基层,开展下访活动,做好矛盾排查纠纷化解工作。建立完善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扎实推进信访举报工作领导责任制。切实使案件查办工作起到教育干部、监督干部、惩处干部和保护干部的作用。
四、深入构建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继续深化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逐步提高公开制度和规范化水平。按照《实施细则》、《分工意见》和《任务台帐》中明确的目标和工作职责,把构建工作落实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根据县纪委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对现行制度规定进行全面梳理,存在空白的抓紧建立,过时的要及时废止,有缺陷的要修订完善。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建设,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对不执行制度的严肃处理。认真开展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与改革年”各项工作。认真完善执行好五个制度,一是执行好工程建设领域各项监督制度,二是执行好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制度,三是完善并认真执行好“三重一大”制度。四是进一步完善并执行好政务公开制度。五是进一步完善并执行好国家投资工程项目审计制度。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步伐,深化和完善政务公开,继续加强乡镇便民服务大厅建设,加强村级代办点建设。今年继续抓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大河口乡将榆树林村做为今年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试点村。
五、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新农村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事关农村改革发展全局,要把预防腐败寓于农村改革和制度创新之中,保证农村各项改革发展顺利推进。结合我乡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领导班子正职要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班子成员认真按照“一岗双则”的要求切实负起责任,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班子成员要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进一步加大抓落实力度。
继续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严肃查处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强化对基层干部的监督管理,切实改进基层干部作风,坚决纠正少数领导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作风不实、办事不公和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继续推进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延伸到行政村和基层站所工作,使这一反腐倡廉的基本制度得到更有效贯彻和落实。各村、各部门要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中。
六、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高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按照政治坚强、公正廉明、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总体要求,坚持把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与纪检监察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坚决执行自治区纪检监察系统“六条禁令”,进一步增强履行党章、行政监察法赋予职责的自觉性和坚决性。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规定、保密规定、案件查办程序、来信来访接待程序办事,继续开展深入基层、了解民意、解决问题的活动,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服务和亲民、爱民意识,塑造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