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口乡2010年农村基层组织
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自治区《实施办法》、锡盟《实施方案》和我县《实施细则》,构建农村基层惩防体系建设长效机制,根据县纪委要求,现就大河口乡2010年农村基层组织惩防体系建设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树立理想信念和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以维护农民权益为重点,紧紧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目标,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相结合,推进农村惩防体系建设,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要求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和维护农民利益为重点,抓紧解决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制度建设,坚持抓落实、抓巩固、抓深化,使农村基层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作风明显改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逐步健全并有效落实,农村基层干部权力运行监督机制进一步形成并有效运行,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逐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农村基层惩防体系建设长效机制,努力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再上新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以提高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为切入点,创新宣传教育机制。采取集中学习、形势报告会、廉政党课、观看录像、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开展教育培训。同时,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和现代远程教育的作用,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开展廉政教育。
1、开展反腐倡廉教育。12月中旬,组织乡和村两级领导班子成员及基层站所负责人,开展理想信念、党的宗旨和党风廉政教育,科学发展观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政策法规和党纪条规教育。充分利用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年内开展2次警示教育,增强教育的实效性。在全乡农村基层干部中开展选树优秀农村基层干部活动,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弘扬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精神。(牵头单位:乡纪委,配合单位:乡党政综合办公室)
2、加强反腐倡廉培训。针对农村实际,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培训内容。以乡党校为基地,年内,对村领导班子成员轮训一次,乡纪委重点做好乡干部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监委会主任的培训;制定培训计划,认真组织教育培训工作,重点抓好村“三套”班子成员及农村党员的培训(未成立监督委员会的村对村级纪检员进行培训)。(牵头单位:乡纪委,配合单位:乡综合办公室、各村党支部)
3、大力加强农村廉政文化建设。结合廉政文化“进农村、进家庭”活动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断完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大宣教格局。通过创办文化室、草原书屋、图书室、等,鼓励乡村文化工作者创作适应农村特点的廉政文化作品,利用农闲时节、农历新年等时机,开展廉政文化宣传教育活动,树立良好的乡风民风,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氛围。 (牵头单位:乡党委,配合单位:乡纪委、文化站)
4、完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行为规范,加强干部作风建设。
5月底前,学习贯彻落实县纪委出台农村基层干部行为规范“十不准”。即:不准违反程序和规定擅自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不准利用职务之便挪用、侵占、截留扶贫、救灾、退耕还林等资金和实物,侵害集体和群众利益;不准请客送礼和参与营业性场所娱乐活动;不准借婚丧嫁娶事宜大操大办,取钱敛财;不准参与宗教等“会、道、门” 非法组织活动;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配偶、子女和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搞拉票贿选等非法组织活动;不准虚报浮夸、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其他利益;不准利用职权私借公款;不准参与封建迷信和赌博等活动。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牵头单位:县纪委,配合单位:各乡镇党委、县委组织部、农牧业局、民政局)
5月底前建立包村联户制度,对干部进村入户的任务、时间等作出明确规定,切实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牵头单位:乡党委,配合单位:乡纪委、乡党政综合办公室)
(二)以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治理腐败为着力点,加强制度建设。
1、进一步完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5月底前,乡党委与各行政村党支部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村支部书记负总责,其他成员分工负责,乡包村干部和包片领导“一岗双责”的村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不断完善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要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因不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牵头单位:乡党委,配合单位:乡纪委)
2、建立完善述职述廉制度。在村干部中全面推行述职述廉制度,村干部要按照规范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行为的纪律要求,每年两次向村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及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接受村民代表对报告的审议和评议,并接受测评,将评议和测评结果作为村干部工作实绩、评定先进、确定报酬的重要依据。(牵头单位:各乡党委,配合单位:乡党政综合办公室)
3、健全民主议事和民主决策制度。乡党委、政府要认真落实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凡涉及重大项目建设、重要人事任免、重大资金投入和大额资金支出等重大事项必须经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各村要全面落实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健全村民会议和村民议事等制度。今年,每个乡镇选择一个行政村推行村民代表会议常设制和村级重大事项决策“五步法”(党支部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决议、决议结果公示等五个程序);全面推开村党支部“3421”工作模式,即:3必访(入户家访、定期接访、集中约访)、4道会议(村党支部提议、村“两委”商议、村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决议)、2次公示(凡是村里的一些重大决定或重大活动,与农民利益相联系的事情,必须在实施前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实施后再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1反馈(定期上报下发《群众意见办理反馈书》),进一步促进村级事务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牵头单位:各乡党委、政府、纪委,配合单位:各村委会)
4、完善农村资金、资源和资产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委托代理服务、“村财乡管”和“乡财县管乡用”制度。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管理“八项制度”,即:产权界定制度、产权登记、报告和年检制度、台账管理制度、评估制度、处置制度、保值增值制度、审计制度和监督问责制度。村集体资产、资源出租、转让,必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必须通过市场评估确定价格,必须采取公开竞价和招投标方式进行,切实防止和认真查处擅自处置集体资产资源、侵占集体收益、私设“小金库”等问题。(牵头单位:乡党委、政府、纪委,配合单位:财经办公室)
5、完善乡镇基层站所负责人、村“三套”班子成员审计制度。在调整乡镇基层站所负责人、村“三套”班子成员(或班子换届)时,原则上都要进行财务审计,审计结果要及时公开。(牵头单位:各乡党委、政府,配合单位:财经办公室、各村委会)
6、继续推开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村务、财务管理和监督等各项制度,创新公开方式方法,采取建立公开栏、发放明白纸、编印宣传册等形式,加大公开力度,坚决防止和纠正不公开、假公开、不及时公开等问题;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纪检员的作用,健全和完善村务决策、执行、监督三权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同时,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试点村制定奖惩任免办法,将监委会主任及班子成员全部纳入村级班子考核范围,采取平时抽查,定项督查、专项检查等方式进行考核。(牵头单位:各村委会,配合单位:各乡党委、政府、纪委)
7、探索推进农村基层党务公开。选择一个行政村开展党务公开试点工作。5月底前,乡要将选择的行政村报县纪委,并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各村基层党组织的工作事项,凡不涉及保密规定要求的,都要向党员和农民群众公开。重点公开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工作目标、决策内容和程序、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民主评议党员、警示训诫、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处理、开展党内组织活动情况等内容。(牵头单位:各乡党委,配合单位:乡纪委)
(三)以保证农村党员干部权力正确行使为重点,强化监督检查。
1、加强对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补贴对象评议、审核程序,加强对补贴发放的跟踪监督,扩大以“一卡通”形式发放补贴资金范围。10月底前,各有关部门要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直补等农业补贴资金兑付情况,严肃查处强农惠农资金被截留、挪用、侵占、贪污等问题。(牵头单位:乡政府,配合单位:财经办公室)
2、加强对涉及农业农村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检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政策、农村社会事业支持政策落实情况,特别要围绕项目规划、立项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和中央规定投向,工程项目审批和建设程序是否依法合规,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是否规范透明,工程建设质量是否安全合格等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防止和纠正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贪污私分、低效浪费等问题,防止新农村建设中盲目举债搞建设。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认真开展排查。此项工作5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乡政府,配合单位:乡纪委)
3、加强对抗灾救灾、救济等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乡民政所要进一步完善救灾、救济款物管理使用办法,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实行跟踪审计。加强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落实情况、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此项工作11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民政所,配合单位:乡政府、乡纪委)
4、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此项工作9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大河口小学,配合单位:乡政府、乡纪委)
5、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此项工作11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合管办,配合单位:乡纪委)
6、强化对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的监管。严肃查处不履行征地审批手续、征地补偿不到位,甚至采取暴力手段征用农民土地草场等行为。此项工作11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土地所,配合单位:乡纪委)
7、加强对筹资酬劳等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一事一议”制度,防止违背农民意愿等问题的发生。(牵头单位:乡政府,配合单位:各村委会)
8、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基层便民服务网络体系。围绕推进乡镇政府职能的转变,进一步探索服务农村发展、带领农民致富的新途径。要进一步加强乡镇便民服务大厅建设,本着简便、易行、高效、为民的原则,将与农民切身利益和生产生活有关的事项全部纳入便民服务大厅办理,为广大农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同时,加强村级代办点建设。今年,全县村级代办点覆盖率要达到100%,着力打造快捷、便利、畅通的政务服务通道和良好服务环境。(牵头单位:乡政府,配合单位:乡便民服务大厅)
9、切实加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监督。以建立良好的经营机制和合理的分配机制为重点,搞好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规范管理,努力提升发展水平,促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又好又快发展。(牵头单位:乡政府、纪委,配合单位:农牧业服务中心)
(四)以认真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为重点,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1、做好农民负担监督工作。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和重点收费项目的综合治理,坚决纠正修建通村公路乱集资、向村级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各种摊派、抵扣惠农补贴资金,以及在报刊征订、外出务工、用水用电、计划生育、农村义务教育、建房中向农民乱收费、乱罚款等行为。(牵头单位:乡政府、纪委,配合单位:农牧业服务中心、土地所、计生站)
2、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大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加强农村市场价格监管,开展化肥等农资价格检查。加强对农资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管,严肃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牵头单位:乡政府、配合单位:乡纪委)
3、认真解决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问题。强化工资支付监督,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积极推进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工作。(牵头单位:乡劳动保障所,配合单位:乡纪委)
4、认真解决农民群众来信来访问题。重点排查解决农村土地征用、基层干部违纪违法、农村环境污染、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等方面的问题。继续实施领导干部定期公开接待群众来访和基层干部进村入户下访制度。(牵头单位:乡党委、政府、纪委,配合单位:乡党政办公室)
5、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处在村级财务管理、宅基地审批、土地矿产资源开发承发包等过程中发生的以权谋私案件,截留、挪用、侵占、贪污强农惠农资金和征地补偿款案件,侵占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案件,涉及加重农民负担案件,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案件,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案件,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等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案件,参与赌博、借婚丧喜庆收钱敛财等案件。(牵头单位:乡纪委,配合单位:县纪委,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审计局、财政局)
四、加强对农村基层惩防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乡党委、政府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认真落实党委书记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强化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统一落实、统一考核。乡党委要成立领导组织,建立健全农村基层惩防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以及分管领导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抓农村基层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联系点制度,每季度至少到联系点调研指导工作一次,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和对策。乡纪委要制定工作计划,抓好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
(二)认真履行职责。各牵头部门及包乡科局要相互配合抓好农村基层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把基层党建、政权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等工作整合到一起,切实做到重心下沉、干部下派、政策下乡。建立健全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确保农村基层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监督检查。按照党风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和盟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牧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县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将适时组成督查组,对各乡镇和牵头配合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将严肃追究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