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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口乡2008年经济工作考核细则
〖发布日期:2008-05-08〗〖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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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河口乡2008年经济工作考核细则

项目

分值

内容

备注

农民人均纯收入

7

人均纯收入达到7200元的给5分,超过7200元的加2分,达不到的扣2分

单位项目扣分不足的从其他项目中扣除

农牧业

10

根据本村实际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给5分,一个扶贫项目给1分(达到和超过5个扶持项目的给满分)

水利建设

4

能够利用好、使用好水利设施的给2分,原有水利设施出现丢失损坏的扣1分,新开发水浇地每500亩给1分,1000亩以上的给2分

生态建设

7

能按乡要求完成任务的给5分,生态建设上新项目的加2分,没项目的不扣分,退耕还林抚育验收不合格的扣1分,发生重大生态破坏行为的视情节轻重扣1-3分,出现非法破坏生态的扣1-3分,发生重大火灾的扣全分。

项目开发引进

6

每引进一个50-100万元的项目加1分,100-500万元的项目加2分,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加3分,没有引进项目的不扣分、不得分。

交通

4

修建乡村公路10公里以内的加1分,10-20公里的加2分,20公里以上加4分,没修建的不扣分、不得分。

新农村建设

12

能按要求开展各项工作的给6分,村容村貌治理有突破(改建院落等)的按标准加2分,文化活动有新突破的加1分,卫生文明户评选突出的加1分,其他方面创新在全乡范围内取得示范带动的加2分。

立状单位:大河口乡人民政府                  签名

签状单位:              村                  签名

二00八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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